2022—2023学年度北京电子科技学院信息公开报告

发布时间:2023-11-06 11:37

北京电子科技学院

2022—2023学年度信息公开报告


本年度报告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以下简称《办法》)、《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以下简称《清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74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2352号)要求,根据北京电子科技学院有关部门上报的2022—2023学年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91日起至20238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学院信息公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北京电子科技学院信息公开办公室(电话:010—83635013)。

一、概述

2022—2023学年,学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建设教育强国的系列重要论述,结合学院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实际,把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当作推进学院从严依规科学治校的重要抓手,严格执行落实《办法》和《清单》要求,持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

(一)通过法定事项主动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一是做好工作统筹。办公室作为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协调全校各部门认真落实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做好监督检查;各部门严格落实《学院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和《清单》要求,积极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和部门业务工作有机融合、一体推进,自觉守好“责任田”,扎实做好部门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突出重点领域。针对招生、人事、财务等重点领域,学院不断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接受社会监督。招生方面,学院积极利用学校官网、微信公众号、“阳光高考平台”、“全国研究生招生网”等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开招生简章、报考流程、初复试成绩、拟录取名单、往年录取分数等信息;财务方面,学院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主动公开学院财务制度、收费明细、招标采购等财务信息。

三是积极拓展渠道。建好用好现有主动公开信息媒介的同时,探索网络信息化发展新形势下学院信息公开新举措,构建起由学院官网、综合办公信息系统、学院相关微信公众号和院内电子显示屏、公告栏等组成的全方位多层次、线上线下相融合的信息公开渠道矩阵,进一步畅通学校信息公开渠道,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效率水平。

(二)通过内部管理事项全过程公开提高办学治校水平

一是加强决策过程公开。审议通过《北京电子科技学院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明确要求全院各部门在制订(或修订)涉及教职工和学生切身利益的重要规章制度时,先行将草案下发全院各部门征求意见,鼓励全体师生积极参与民主决策。通过全院教职工大会、院领导接待日、“院领导面对面”学生代表座谈会、学生代表大会、研究生代表大会等会议,传达学院事业发展和年度重点任务的推进情况,充分听取师生员工对办学治校的意见建议,鼓励和保障师生员工参与民主管理。

二是加强执行情况公开。本年度学院召开党委会8党委常委会19院长办公会14、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会51次,会议纪要及时向全体教职员工公开,充分保障师生员工知情权。及时公示学生奖助学金名单、教师职称评审结果、干部任免情况等信息,主动接受师生员工的民主监督。充分发挥督查督办职能作用发挥,明确督办落实任务,督查学院年度重点任务、重要会议议定事项、师生员工意见建议和有关信访问题协调处理的落实情况,定期报告督查督办工作进展。

三是加强业务服务公开。发挥学院综合办公系统作用,稳步推动新功能板块上线,通过该系统完成校内外公文办理、通知公告发布、教职工差旅请假审批、财务资产业务办理等服务,优化规范办公业务流程,方便全校师生员工查询检索信息、办理业务,实现“数据多跑路、师生少跑腿”,改进服务质量、提高办事效率。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学年,学院主动公开信息约2072条。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包括学院概况、学院领导、内部管理体制等基本情况类信息90条,占主动公开信息的比例为4.34%会议纪要、干部任命、师生获奖奖项评定等结果公示类信息65条,占主动公开信息的比例为3.14%各类办法、规定等制度规范类信息98条,占主动公开信息的比例为4.73%党建方案、支部换届、党员发展组织建设类信息74,占主动公开信息的比例为3.57%本研招生、学生就业信息51条,占主动公开信息的比例为2.46%;团学活动、图书资源使用等学生服务类信息766条,占主动公开信息的比例为36.97%;师资队伍建设和人事任免类信息17条,占主动公开信息的比例为0.82%;各类教学活动安排,以及科研课题、评奖等教学科研类信息466条,占主动公开信息的比例为22.49%;财务制度、收费标准和资产管理等各类财务资产类信息46条,占主动公开信息的比例为2.22%基建维修、招标采购后勤服务类信息4条,占主动公开信息的比例为0.19%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数据、院疫情防控工作专报等疫情防控类信息395条,占主动公开信息的比例为19.06%


     图1  2022—2023学年度学院主动公开信息的种类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通过校园网及院外有关机构及部门网站(中直采购网、国家研招网)方式进行公开的信息315条,占主动公开信息的比例为12.88%;通过院内办公系统方式公开的信息341条,占主动公开信息的比例为13.95%;通过文本方式公开的信息683条,占主动公开信息的比例为27.93%;通过宣传橱窗公开的信息192条,占主动公开信息的比例为7.85%通过电子显示屏公开的信息242条,占主动公开信息的比例为9.90%通过微信公众号公开的信息672条,占主动公开信息的比例为27.48%


     图2  2022—2023学年度学院主动公开信息的方式

在本科生招生工作方面,本科招生简章招生计划、分省分专业录取人数等信息均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校园网和各地招生宣传媒体等渠道及时公开,录取平均分及最低分也通过校园网公布。鉴于学院在录取之前还需要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办公厅有关部门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进行面试、政审的实际(北京地区由学院组织),学院积极督促相关部门在当地招生宣传媒体上及时公布面试时间、地点、人员范围及方式和咨询联系电话等信息,并要求在面试工作结束后,及时通过有效途径向考生及家长通报面试结果。同时,学院高度重视招生咨询工作,主动参加教育部、北京市教育考试院举办的高考招生网络咨询活动,积极参加北京市广播电台举办的高考招生电台咨询活动,安排专人热情接待考生及家长来院来电咨询,就学院的招生政策为考生及家长答疑解惑1300余人次。学院招生工作连续多年实现了零差错、零投诉。

研究生招生工作方面,2023年独立培养的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由学院独立完成,联合培养学术型博士、硕士招生信息公开分别由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北京邮电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统一向社会公开。学院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研究生招生计划、招生章程等信息均通过教育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校园网等渠道及时公开。学院高度重视招生咨询工作,就招生政策、报考条件、考试形式与安排、人才培养模式、就业等研究生培养事宜安排专人为考生和家长答疑解惑,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接受各类咨询4000余人次。2020年起,学实施“优研计划”,组织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活动,截至20239月,学院已成功组织4期暑期夏令营,200余名学员集中宣讲了学院研究生招生政策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目标群体针对性

在人事工作方面,学院始终秉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实施细则等师资队伍建设相关的规章制度均通过文件形式在学院范围内进行了公开发布,确保每位教职工及时知晓。在干部选拔任用、人事任免方面,学院均按照有关程序进行考察预告和任前公示,相关文件及时张贴院内宣传橱窗和公告栏并在电子公文系统上同时发布,自觉接受民主监督,相关工作获得了广大教职员工的认可

在学生管理服务方面,学院始终以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首要任务,充分尊重并保障学生对学院事务知情权和参与权,在日常管理、教学科研、奖助学金、团学活动、实习就业、校园生活、权益保障等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一是依托Besti团学小微”“Besti青春范儿”“Besti研究生团学微信公众号定期发布校园学术文化活动预告、校外志愿者岗位招募、学生反映的生活权益问题解决进展等信息,解决学生在学业和生活中遇到问题丰富学生的校园生活;二是各类学生学金荣誉称号的评选过程中,学院严格遵照相关制度,按照规定的流程对奖助学金拟获得者和荣誉称号候选人名单进行公示接受全院师生监督;三是在就业指导服务方面,学院高度重视信息发布的及时和有效性,积极对接用人需求单位,第一时间岗位信息、报名条件、流程要求、考察方式和拟录用人员名单等信息进行公示

在财务管理工作方面,按照发改委、教育部和北京市有关规定,学院采取多种形式主动公开各类财务资产信息。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一是通过文本、宣传橱窗等方式公示收费项目标准、依据和投诉方式,二是在财务资产处报账大厅张贴“教育收费公示牌”,三是在招生简章、报到须知中对收费加以说明,四是在新生报到当日张贴收费标准,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公众的监督。财务资产制度、办理流程等财务信息通过校园网或院内文件汇编等形式公开,教职员工依据授权可在校园网上查询经费报销及合同签订执行情况等。为方便教职工查阅财务资产制度,学院对相关制度进行整理、形成文件汇编,装订成册供教职工借阅,并将电子版同步上传电子公文系统每年定期通过校内电子显示屏公开学生食堂价格平抑资金收入来源、使用和管理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学年,学院共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47咨询5755人次,相关部门均已答复。其中,现场咨询58人次,电话咨询3406人次,网上咨询2291人次。本学年度,没有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或减免费用情况。

四、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学年,学院通过教职工大会、书记院长信箱、各种信息发布平台,进一步主动公开各种各类信息,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得到了师生的认可。

五、因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学年,学院没有因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开展过程中一些薄弱环节,信息公开的实效有待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有待加强等对此,学院在今后工作中一方面,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平台。积极主动探索丰富信息公开形式,整合传统渠道和新媒体平台,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保障师生员工和社会知晓学院有关信息的合法权利,进一步增强学院信息公开实效另一方面,进一步加强工作培训和交流。深入学习贯彻信息公开有关制度规定和文件要求,开展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和工作交流,广泛听取各方面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加强与兄弟高校的交流沟通,积极借鉴有益经验,不断提升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北京电子科技学院

2023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