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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电子科技学院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25-09-15 14:26
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厅〔2013〕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等文件要求,为使我院接收招收推免生工作有序、规范进行,制订本章程。
欢迎有推免资格的优秀应届毕业生报考我院。
一、报考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品德优良,遵纪守法。应为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考生本人、直系亲属(含配偶)和主要社会关系人未参加非法组织;无刑事犯罪记录;未在境外(不含公派出境)学习、工作、生活、定居;未在外国驻华机构、组织工作等。
2. 中国大陆地区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生(202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学信网学籍为准),获得本科就读高校推荐免试资格。本科专业与申请专业相同或相近。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院的体检要求。
二、招生专业(领域)及培养目标
招生专业(领域)及培养目标详见《北京电子科技学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北京电子科技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全日制各专业。
三、提交材料
1. 有效期内的身份证电子扫描件;
2.学信网下载的学籍验证报告;
3.加盖学院教务处公章的本科成绩单电子扫描件;
4.外语能力证明材料;
5.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有效证明信电子扫描件;
6.政治审查表;
7.各类获奖证书电子扫描件;
8.申请人还可提交体现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具有学术水平工作成果的电子扫描件或证明;
9.申请直接攻读博士的考生另需提交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高级(含)以上专家的书面推荐。
所有材料按以上顺序整合为一个PDF,并在每项材料左上角标注材料序号和名称。
四、申请程序
1.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申请报考我院。
2. 学院根据申请学生情况及时遴选,发送复试通知,分批次组织复试。
3. 复试包括专业能力测试和综合能力测试、心理健康测试。专业能力测试考核程序设计(机试)内容。综合能力测试(面试)考查学生多方面的综合素质,着重考查学生科研创新潜力,对学科的认识、学科知识的综合应用能力,考生知识背景等。心理健康测试不计入复试成绩,仅作为参考依据,不参评考生不予录取。
4. 按照考生复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总成绩相同时,综合能力测试成绩高者优先。
5. 凡通过复试,被我院接收的考生,由学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
6. 其他录取要求见《北京电子科技学院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北京电子科技学院 2026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供申请直接攻读博士的考生参考)。
五、其他
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不真实或不准确,我院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六、监督
北京电子科技学院纪委办受理考生投诉,监督电话:010-83635026。
